15条重点举措来了!畅通物流,海关总署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发布时间:2023-08-20 00:02:07

主要围绕畅通物流、助力开放、培育产业、优化环境四方面,更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决策部署,海关总署在海关职责范围内,经过深度调研,出台了15条重点举措,主要围绕畅通物流、助力开放、培育产业、优化环境四方面,更好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近日,海关总署举行的记者通报会上,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发布了海关总署推出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15条重点举措。

政策聚焦“四个更好”

在近日海关总署举办的例行记者通报会上,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司长吴海平说,此次海关出台15条重点举措的主要内容可以用“四个更好”概括:

一是更好促进通道跨境物流畅通。“15条”将促进通道跨境物流畅通列为“重头戏”,包括提升西部陆海新通道多式联运通关便利化水平,助力国际铁路联运扩容增量,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联动平台,促进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衔接互通,充分发挥西部陆海新通道连接“一带一路”,协同衔接长江经济带作用等。

二是更好打造西部内陆开放高地。这方面的措施主要有:在申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方面给予支持,加力提升西部地区开放平台能级,推动通道沿线自贸试验区协同联动,支持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复制推广,推动开放平台与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叠加互促。

三是更好服务沿线经贸产业发展。“15条”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将物流大通道、开放大通道的优势,转化为经贸产业发展的优势。包括加大《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实施力度,帮扶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充分利用协定规则享惠,助力与东盟产业合作;加强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进出口情况监测分析,编制“中国—东盟”贸易指数,进一步做好技术性贸易措施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走出去”。

四是更好优化通道发展建设环境。对外,主要是加强与东盟国家海关检验检疫合作,优化外部环境。对内,主要是强化新通道沿线海关之间协同配合,形成支持合力。如,深化“单一窗口”西部陆海新通道平台、“一带一路”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促进企业通关和物流作业一站式办理等。

“上述四个方面涵盖了此次海关出台15条重点举措的主要内容。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指导通道沿线海关抓好15条的落实落细,建立健全与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深化‘关长送政策上门’,深入企业和基层送政策、听意见、出实招,切实释放政策红利,为加快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贡献海关力量。”吴海平表示。

破解“西货东出”困局

作为西部直属海关的代表,重庆海关副关长王宏翰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重庆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一个重要枢纽节点。随着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建设发展,重庆已形成东南西北四向物流通道,铁、公、水、空四种物流运输方式,为建立内畅外联、通江达海的国际物流大通道体系提供有力的支撑。

“重庆拥有长江上游最大的枢纽港——果园港,该港是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不仅在地理上、区位上实现了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和长江黄金水道三大通道的互联互通,更是在物流上、贸易上实现了三大通道的无缝衔接,短短数年,果园港年吞吐量从100多万吨增长到2400多万吨,发展势头良好。重庆海关围绕支持果园港发展,着力在强功能布局、强通关服务、强产业支撑三个方面纵深推进,逐步实现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无缝衔接。”王宏翰进一步阐释,首先是支持中欧班列、新通道铁海联运班列从果园港到发并实现常态化运作,推动果园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指导果园港先后获批水果、粮食、肉类指定监管场地。6月份,果园港首批进境肉类已顺利通关放行,口岸功能持续完善升级。

其次是,全面推广进出口货物“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监管,全国首创“离港确认”模式,压缩货物口岸作业时间1-2天;量身定制“分类监管、集中查验”模式,满足果园港多场站、多功能、多通道的“水公铁”多式联运需求,以便捷高效的通关服务吸引更多国内外货物在这里集散分拨。

此外是,通过支持建设高效便捷的国际物流枢纽,带动更多新产业新业态兴起,新能源汽车从果园港既可以通过中欧班列发往欧洲、也可以通过新通道发往东南亚和非洲,东南亚特产可以搭乘中老泰冷链直达班列运抵重庆,东南亚制造的电子产品还可以通过铁海联运班列在重庆中转、再搭乘中欧班列运往欧洲,物流优势进一步转化为贸易优势。今年上半年,重庆经西部陆海新通道与中欧班列、长江黄金水道联运近3.9万标箱。

 “果园港的高速发展,是重庆海关大力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重庆海关将抓住实施15条重点举措的契机,助力重庆建设面向东盟、连接亚欧、辐射全球的国际物流枢纽,带动西部地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王宏翰说。